1903年颁布的《奏定大学堂章程》,在“文学科大学”里专设“中国文学门”,主要课程包括“文学研究法”、“《说文》学”、“音韵学”、“历代文章流别”、“古人论文要言”、“周秦至今文章名家”、“四库集部提要”、“西国文学史”等十六种。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,要求讲授“西国文学史”,以及提醒教员“历代
几年前,我曾撰写《新教育与新文学――从京师大学堂到北京大学》一文(此文初刊《学人》第14辑,后收入《北大精神及其他》,上海文艺出版社,2000年;《中国大学十讲》,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2年),从新式学堂的科目、课程、教材的变化,探讨新一代读书人的“文学常识”。从一代人“文学常识”的改变,到一次“文学革命”的诞生,其间有许多值得大书特书的曲折与艰难;但推倒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的,我以为是后人眼中平淡无奇的课程设计与课堂讲授。具体论述时,除了林传甲的《中国文学史》,我还讨论了民初代表桐城、选学两大文派的《春觉斋论文》(林纾)、《文学研究法》(姚永朴)、《中国中古文学史》(刘师培)、《文心雕龙札记》(黄侃),以及五四新文化时期的四种重要著述,即《欧洲文学史》(周作人)、《中国小说史略》(鲁迅)、《词余讲义》(吴梅)、《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》(胡适)。最后一种,虽非北大讲义,也与作者在北大的工作息息相关。
因吴梅《中国文学史》讲义的发现,促使我反省另一个问题:上述九书,之所以体例迥异,是否跟大学里的课程设置有关?回头看1918年北大发布的《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》,其中明确规定:“文科国文学门设有文学史及文学两科,其目的本截然不同,故教授方法不能不有所区别。”前者的目的是“使学者知各代文学之变迁及其派别”,后者的功用则为“使学者研寻作文之妙用,有以窥见作者之用心,俾增进其文学之技术”(《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》,1918年5月2日《北京大学日刊》)。一年半后,国文教授会再次讨论教材及教授法之改良,到会十五人,包括钱玄同、刘半农、吴梅、马幼渔、沈兼士、朱希祖等。为便于交流磋商,此次教授会甚至决定“教员会分五种”:文学史教员会、文学教员会、文字学教员会、文法教员会、预科国文教员会(《国文教授会开会纪事》,1919年10月17日《北京大学日刊》,见王学珍等主编《北京大学史料》第二卷,第1709~1711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)。新文化运动以前,虽无明确分工,可林传甲与姚永朴二书的巨大差异,同样蕴涵着“史的传授”与“文的练习”两种截然不同的课程设想。如果进一步划分,所谓的“文学史”讲义,其实包括通史、断代史、专题史以及专题研究四类,很难一言以蔽之。
随着学术史研究的兴起,作为中国人撰写并刊行的第一部文学史,林传甲在京师大学堂的国文讲义受到广泛的关注。可盛名之下,其实难副,于是,很多人转而指责该书见识迂腐、学问浅陋。《奏定大学堂章程》的提醒,以及林氏的自述,使得世人较多关注此书与其时已有中译本的《历朝文学史》( 川种郎作)的关系。这自然没错,只是林著对于 川“文学史”的借鉴,尤其是将其改造成为“一部中国古代散文史”(参见黄霖《近代文学批评史》第783~785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3年),并非一时心血来潮,而是大有来头。
林著共十六篇,对照《奏定大学堂章程》,不难发现,此十六章目,与“研究文学之要义”前十六款完全吻合。至于后二十五款,牵涉到古今名家论文之异同、文学与地理之关系、有学之文与无学之文的分别、泰西各国文法的特点等,与“文学史”确实有点疏远,不说也罢。对此写作策略,林著《中国文学史》的开篇部分有相当明晰的交代。
正因此,谈论林著之得失,与其从对于 川著述的改造入手,不如更多关注作者是如何适应《奏定大学堂章程》的。比如,常见论者批评林著排斥小说戏曲,可那正是大学堂章程的特点,林君只是太循规蹈矩罢了。就在林书撰写的那年,京师大学堂发生一件今天看来匪夷所思的事:学生班长瞿士勋“携《野叟曝言》一书,于自习室谈笑纵览,既经监学查出,犹自谓考社会之现象,为取学之方”。结果怎么样?总监督的告示称:“似此饰词文过,应照章斥退;姑念初次犯规,从宽记大过一次,并将班长撤去。”(参见《大学堂总监督为学生瞿士勋购阅稗官小说记大过示惩事告示》,《京师大学堂档案选编》252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1年)朱希祖的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讲文,讲诗,讲词,讲南北曲,同样不涉及小说。那是因为,该讲义虽刊行于1920年,实际上早在1916年便已成稿,因此作者必须在《叙》中郑重声明:此书“与余今日之主张,已大不相同”;“讲演时当别授新义也”。至于1917年秋天进入北大任教的吴梅,其编写文学史讲义,不能不受同事鼓吹新文化的影响,小说于是成了中国文学史上必不可少的重要文类。所有这些都说明,作为讲义的文学史不可能闭门造车,而是与政府决策及当代思潮紧密相连。
林、朱、吴三位学者各有其业绩,我关注的只是其在北大讲授的文学史课程。林传甲(1877~1922),字归云,号奎腾,福建闽侯人,任教北大时间最短,1904年被聘为国文教习,1906年已奉调黑龙江,做官去了。吴梅(1884~1939),字瞿安,号霜?,江苏长洲人,1917年9月应北京大学聘,讲授文学史及词曲,1922年秋后应东南大学聘,举家南迁。朱希祖(1878~1944),字 先,一作逖先,浙江海盐人,在北大工作时间最长,1913年受聘于北京大学,先后担任过预科教授、文科教授、国文研究所主任、中国文学系主任、史学系主任,直到1932年方才离开。
林传甲撰写并印行于1904年的《中国文学史》历来备受关注,比如,郑振铎《插图本中国文学史》、容肇祖《中国文学史大纲》等?都将此书作为最早由中国人撰写的文学史来表彰。近年夏晓虹《作为教科书的文学史――读林传甲〈中国文学史〉》、戴燕《文学・文学史・中国文学史――论本世纪初“中国文学史”学的发轫》和陈国球《“错体”文学史――林传甲的“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”》,更对此书有专门的评述(参见夏晓虹《作为教科书的文学史――读林传甲〈中国文学史〉》,《文学史》第二辑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5年;戴燕《文学・文学史・中国文学史――论本世纪初“中国文学史”学的发轫》,《文学遗产》1996年6期;陈国球《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》?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4年,第二章《“错体”文学史――林传甲的“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”》)。学界之谈论朱希祖,更多肯定其史学方面的贡献;因而,其文学兴趣及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极少被史家提及。至于吴梅,世人对其任教北大,讲授词曲之学,多有褒奖之词,缺的只是刚刚发现的《中国文学史》(参见本书附录《不该被遗忘的“文学史”――关于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藏吴梅〈中国文学史〉》)。
一般人心目中,朱希祖是著名史学家;这自然没错,其对北大历史系的贡献,至今仍被称道。可人们很少注意到,朱希祖初到北大那几年,教的是中国文学史。查看1917年11月29日《北京大学日刊》上的《文科本科现行课程》,不难发现,朱希祖给中国文学门一年级学生开“中国古代文学史(上古迄建安)”、给二年级学生开“中国古代文学史”,给英国文学门一、二年级学生开“中国文学史要略”,就是没在历史系开课。1919年至1920年度《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》中,朱希祖所开课程包括:“中国文学史要略”,2学时;“中国文学史(一)”(欲专习中国文学者习之),2学时;“中国诗文名著选”,4学时;“史学史”,1学时(王学珍等编《北京大学史料》第二卷,第1081~1087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)。只是在1920年出任史学系主任后,朱希祖所开课程,方才逐渐转移到史学方面。
新文化运动时期,早年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朱希祖,对文学革新表现出浓厚的兴趣,甚至参与发起了文学研究会。郑振铎编选《中国新文学大系・文学论争集》,还专门选录了朱希祖刊发于《新青年》6卷4号的《非“折中派的文学”》和《白话文的价值》二文。前者称:“要晓得旧思想不破坏,新事业断断不能发生的;两种相反对的主义,一时断不能并行的”;后者除再三辨正白话文的价值,更着重强调输入新词语的意义:“若打破古例,输入外来的新语,则文学的思想界,正如辟了救国的新疆土,又添了救国文学上的新朋友,岂不有趣?”(参见郑振铎编选《中国新文学大系・文学论争集》第86~96页,良友图书公司,1935年)这话由留日学生、且又是章太炎高徒、北大教授朱希祖说出来,自然很有分量。
虽同属新文化人,比起胡适或同门周作人、钱玄同来,朱希祖的文学观念受章太炎影响很深,显得比较传统。他在1917年11月5日的日记中写道:
近来北京大学文科教授主持文学者,大略分为三派:黄君季刚与仪征刘君申叔主骈文,而刘与黄不同者,刘好以古文饬今文,古训代今义,其文虽骈,佶屈聱牙,颇难诵读;黄则以音节为主,间饬古字,不若刘之甚,此一派也。桐城姚君仲实,闽侯陈君石遗主散文,世所谓桐城派者也。今姚、陈二君已辞职矣。余则主骈散不分,与汪先生中、李先生兆洛、谭先生献,及章先生?太炎?议论相同。此又一派也。(转引自朱?《五四运动前后的北京大学》,《文化史料丛刊》第5辑,文史资料出版社,1983年)
可见新文化运动刚开始时,朱希祖仍在骈散之争那里打转。而到了1919年初发表《文学论》,则是另一种境界:
吾国之论文学者,往往以文字为准,骈散有争,文辞有争,皆不离乎此域;而文学之所以与其他学科并立,具有独立之资格,极深之基础,与其巨大之作用,美妙之精神,则置而不论。故文学之观念,往往浑而不析,偏而不全。(朱希祖:《文学论》,《北京大学月刊》1卷1号,1919年1月)
这也才能理解,1920年刊行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时,朱希祖必须澄清自己已经变化了的立场:“盖此编所讲,乃广义之文学。今则主张狭义之文学矣,以为文学必须独立,与哲学、史学及其他科学,可以并立,所谓纯文学也。”(朱希祖:《〈中国文学史要略〉叙》,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,北京大学刊本,1920年)
很少采纳通用教材,而喜欢临时印发讲义,这是老北大的一个传统。这么做,成本较高,而且随意性强,校方曾试图纠正。1917年12月11日的《北京大学日刊》上,刊发了《评议会致本校全体教员公函》,希望教员们向书店定购公开发行的教科书,或将自家讲义修订出版。当然,话没说绝:“专门科学及其他高等学术,无适宜之教科书或参考书时,可由教员随时酌定印发讲义。”文科学长陈独秀的态度则更为强硬,要求自下学期起,预科采用教科书,本科则一律改用口授笔述:
鄙意大学印发讲义实非正当办法,文本科业已有数种学科,由教员口授,学生笔述,未发讲义,亦无十分困苦难行之处。(参见陈独秀《致文科全体教员诸君公函》,王学珍等编《北京大学史料》第二卷,第1179页)
但这个规定没能真正实行,1920年鲁迅到北大讲中国小说史,照样是每周提前寄送讲义,以便工友缮写石印,上课前发给听讲的学生。1928年至1930年在北大旁听的两位日本留学生、日后成为著名汉学家的仓石武四郎(1897~1975)和吉川幸次郎(1904~1980),都曾在回忆录中饶有兴趣地介绍北大这一课前发讲义的制度(参见仓石武四郎著、荣新江等辑注《仓石武四郎中国留学记》第210~212页、233~236页,中华书局,2002年;吉川幸次郎著、钱婉约译《我的留学记》第48~51页,光明日报出版社,1999年)。
大学之所以需要印发教员编撰的讲义,有学术上的考量(如坊间没有合适的教科书,或学科发展很快,必须随时跟进),但还有一个很实际的原因,那就是教员方音严重,师生之间的交流颇多障碍。仓石武四郎和吉川幸次郎当年曾结伴在北大旁听,日后回想起朱希祖之讲授中国文学史和中国史学史,不约而同地都谈及其浓重的方音。在《中国语五十年》中,仓石武四郎是这样回忆的:
那时北京大学的老师,大多是江浙一带的人,如要学习浙江的方言,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,因为每天都有许多浙江方言充斥你的耳膜。不过,要想明白它的意思,可就不那么容易了。其中有一位名叫朱希祖的老师,听说他后来在战争中去世了,他的下巴上留着浓密的胡须,被人叫做朱大胡子。聊起这位老师时,我们就把手横着贴在胸前,表示胡子已经长到那里了。他教授文学史方面的课,但他说的话实在是太难听明白了。……不过我又想,中国的学生们怎么样呢?就问了问旁边的同学,他回答说完全听不懂。……几乎所有的老师都使用课堂资料,但这位朱希祖老师却不用,上来就讲,所以学生们都听不太懂。不过,“完全听不懂”却还如此镇定自若,我真是十分地惊讶。(仓石武四郎著、荣新江等辑注:《仓石武四郎中国留学记》第233~234页)
而在《我的留学记》中,吉川幸次郎也专门提到浙江海盐这地方语言之难懂:“当我对旁边的同学说,我只听懂了1/3,旁边的同学说:朱大胡子所说的,我也听不懂。”接下来,吉川还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北大的“排朱运动”,起因正是“朱希祖先生马虎了事地经常拖延交出讲义,而其讲话又难于听懂”(吉川幸次郎著、钱婉约译:《我的留学记》第49~50页)。早年的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,因“与余今日之主张,已大不相同”,不好意思再拿出来;而预告中的“新编文学史”,又一直没有完成。学术兴趣早已转向史学的朱希祖,对“中国文学史”这门课大概有些敷衍,这才会引起学生的不满。
用今天的眼光来看,林著固然蜻蜓点水,朱著也没多少独创性可言,至于吴著,连他自己都有意无意地遗忘了。说到底,这些都是普及知识的“讲义”,不是立一家之言的“著述”。之所以重刊这三种“过时”的讲义,不外是借此呈现早年北大的课堂,并凸显文学史作为一个学科的成长历程。对于一般读者来说,没必要细数这些陈谷子烂芝麻;至于专攻文学史或学术史的学者,此类藏本很少、搜寻不易的讲义,还是值得翻阅。
此次影印刊行,林传甲《中国文学史》选择的是1910年武林谋新室的校正本(1914年六版);朱希祖《中国文学史要略》采用了北京大学一年级讲义本(铅印);吴梅《中国文学史》用的则是为北大文科国文门三年级准备的石印讲义。需要说明的是,吴著原藏巴黎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图书馆,书题《中国文学史(自唐迄清)》?实际上只写到了明代,而且三册中有一半是资料及作品选。这回影印的,只是其中的文学史论述部分。很可惜,石印讲义本就效果不好,加上年代久远,有些字迹模糊不清。开始还想代为描摹,后来发现“越描越黑”,还不如干脆保持原状。这样一来,不太清晰之处,也就只能鼓励读者充分发挥辨析与想象力了。